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问题

2024-05-19 17:34

1.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问题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我国的规定比例是35%。
因此要区别“发起人”和“一般投资者”的概念。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问题

2. 成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请问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可不可以注入20%,

不可以。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如何缴纳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如何缴纳

4.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是怎么缴纳的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新公司法对公司最低注册资金的规定

一、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期限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的。我国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
二、新公司法对公司最低注册资金的规定
新公司法对公司最低注册资金的规定为:
1.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2.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
3.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
4.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新《公司法》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三、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区别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区别: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新公司法对公司最低注册资金的规定

6.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如何缴纳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怎么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一、发起设立的流程:1.签订发起人协议。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二、募集设立的流程:1.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4.认股人认股、缴纳股款。发起人募股后,社会公众即可认股。5.召开创立大会。公司发行的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要求是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三、私募股权合法吗?
私募股权合法。但不能公开募资;单个投资者投资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并且不能打着股权投资的名义从事高利贷等债权活动。《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七十七条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如何缴纳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如何缴纳

8.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认缴200w,认缴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现在已经往公司帐号打150w,剩

可以打,只要是留下出资证明就可以。
存入的150W不是不能取出运营公司,只要是股东出资了就可以。
现在公司都是认缴注册资本制。
你们公司约定的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说明股东之间约定缴资的时间期限为20161231,如果缴不齐,那么也只是股东之间负连带和违约责任。
只要是公司在企业信息公示网站上公示的内容正确即可。
然后,公司入账都有证明,往后工商局进行抽查的时候,有证据即可。
而在公司账户的钱,不是就在公司账户上不能动,不能动就破坏了公司法修改的意义了。也不用去工商部门说实缴多少,只要你们股东之间认可即可。

PS:不懂还可继续问。。